南昌航空大学大学生素质测评方案
南昌航空大学
大学生素质测评方案
为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科学、公正、准确地衡量学生各方面的诚信与素质,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进取心,促进和规范学生评先、评优、评奖等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综合素质测评的项目及权重系数
(一)素质测评分为两大类,即学习成绩占70%、品行诚信与素质占30%;
(二)素质测评的计算方法如下:
学生素质测评总分=学习成绩测评分×权重+品行诚信与素质测评分×权重(毕业班学生测评只以该学年第一学期成绩为依据)。
二、素质测评的内容及各项分值计算方法
(一)学习成绩测评
1. 按一学年规定课程(必修课、专业限选课)的学分和考试成绩(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学习成绩;
∑(规格课程成绩×课程学分)
2. 学习成绩=
∑(各门课程学分)
3.课程成绩一律换算成百分制, 按下列标准操作:
优-95分 良-85分 中-75分 及格-60分 不及格-50分
4.学习课程成绩及学分由各学院教务员提供。
(二)品行诚信与素质测评内容及分值
1.学生的品行诚信与素质测评分来源于本学年学生品行诚信与素质记录;
2.品行诚信与素质测评分具体评分标准由各学院根据《南昌航空大学品行诚信与素质加分细则》自行拟定,但学院内各班级必须统一标准;
3.品行诚信与素质测评总分=(基础分75分+奖励分-惩罚分)*30%。
三、素质测评程序及方法
(一)程序
1.品行诚信与素质测评分:根据每个学生登记的一学年的品行诚信记录得到该同学的品行诚信与素质测评分;
2.综合评分:学习成绩与品行诚信素质测评分的折合分之和,即为一学年学生的素质综合测评分。
(二)方法
1.个人评定:每学年开学后一周内,每个学生登记自己的品行诚信与素质,及时掌握自己的品行诚信与素质分;
2.以班级为单位成立考评小组,由班主任或辅导员牵头,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为当然成员,另由班级民主推举 2—3 名同学一并组成考评小组,负责对每个学生进行公正准确的品行诚信与素质测评,并统计汇总每个学生的考评情况;
3.学院应成立学生素质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学院学生素质测评工作的公平、公正性进行监督,同时负责对有异议品行诚信档案进行审核,并对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的测评结果进行复查;
4.各学院学工办对各班测评结果审查后,必须向全院同学公示。如公示期间存在问题,由各学院学工办责令班级重新测评;
5.各学院学工办将最后测评结果统一交到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备案,并组织开展奖学金发放工作;
6.本测评结果与学生的评先、评优、评奖挂钩;
7.本办法从2010年9月1日起执行,2023年9月1日修订;
8.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学生工作部(处)。
附:
1. 南昌航空大学学生学年素质测评表
2. 南昌航空大学品行诚信与素质小结登记表
3. 南昌航空大学品行诚信与素质加分细则
附件 1
南昌航空大学学生 20 —— 20 学年素质测评表
学院: 班级: 姓名: 学号:
分值项目 | 课程名称 | 学 分 | 成绩 | 课程名称 | 学 分 | 成绩 | ||
学习成 绩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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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成绩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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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行诚信与素 质 (30%) | 项 目 | 分值 | 备注 | |||||
诚信与素质测评基本分(7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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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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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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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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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获奖或表彰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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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测评小组评价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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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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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违纪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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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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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行诚信与素质测评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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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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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或辅导员核准签名: 本人核准签名: | ||||||||
南昌航空大学学生品行诚信与素质小结登记表
学院: 20 —20 学年
姓名 |
| 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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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结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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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小组评议 |
评议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 | ||
注:若本人小结内容较多可另附页
南昌航空大学品行诚信与素质测评加分细则
(仅供参考)
(1)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加分:参加校党、团校学习合格加0.5分;起到模范作用的入党积极分子加1分;较好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含预备党员)加1.5分;无偿献血加3分;认定为见义勇为者加10分。
(2)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加分:担任班级一般干部(含寝室长)、各级组织干事、班级心理保健员、教学信息员、图书馆联络员等加1.5分;担任院级学生组织副部长加2分;担任班长、团支书、军训教官加3分;担任校级学生组织副部长、院级学生组织部长、协会会长、学生党支部委员加3分;担任学生支部书记、班级管理员、学院学生组织副职、校级学生组织部长加4分;担任院级团委第一副书记或学生会主席、校级学生组织副职成员加5分;学校学生会执行主席加6分;考核优秀的累加1分。注册青年志愿者、参加校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服务队的加1分、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加1分。
(3)参加各级各类比赛竞赛加分:参加院级竞赛加0.5分、参加校级竞赛加1分、参加省级比赛竞赛加2分、参加国家级比赛竞赛加3分。如是行业协会举办的赛事,相应降一级对待(如国家行业协会举办的赛事,按照省级规格对待,以此类推)。
(4)其他获奖和表彰加分:学院荣誉表彰的每次加2分、校级荣誉表彰(含文明寝室)的每人每次加5分、省级荣誉表彰的每次加10分、国家级荣誉表彰的每次加20分;竞赛方面,参加校级竞赛并获奖一等加5分、二等3分、三等2分,优胜奖加1分;参加省级竞赛并获奖一等加10分、二等加7分、三等加5分、优胜奖加3分;参加国家级竞赛获奖一等加20分、二等加14分、三等加10分、优胜奖加5分;参加国际科技竞赛获奖一等加30分、二等加21分、三等加15分、优胜奖加10分。竞赛奖励加分同一系列不累加,不同系列可累加。
(5)测评小组加分:经测评小组评价获优秀(10%以内)加5分、良好加2分、合格不加分。
(6)扣分标准:抽查违反有关规定的每次扣5分;受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受警告处分的每次扣10分;受严重警告处分的每次扣15分;受记过以上处分的每次扣20分;测评小组评议为不合格的同学扣5分。
(7)补充说明:除第(1)-(3)类中的加分情况外,其他加分标准参照第四项。同一类加分中取最高分,不同类的可累加。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的实际情况依据本细则制定本学院的综合素质测评加分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