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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昌航空大学航空服务与音乐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9-03 18:40:5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南昌航空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2023年修订)》(校研字〔2023〕123号)(以下简称《推免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规范学院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相关工作,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本科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及硕士点负责人、系部主任、教师代表等为成员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人数须为单数)。小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基本原则,制定推免工作具体细则,负责学院推免生推荐资格遴选和推免生招生工作。

  二、名额分配

  第一条:根据《推免办法》第三章名额分配原则,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在音乐学、舞蹈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优秀本科学生中产生推荐人选。推选条件遵照学校《推免办法》执行。

  第二条:本年度推荐名额由学校分配,并根据学校规定的推荐人选1.5:1的原则计算。

  三、推荐条件

  第三条:截至推免工作当年的9月1日,学校遴选的推免生需符合的基本条件:

  (一)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联合培养和独立学院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品行表现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及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截至推免工作当年的9月1日,学院遴选的推免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学业条件:

  (一)按学校规定的前3学年的必修课、专业限选课(不含任选课)无不及格科目(补考或重修已合格的视为及格)。

  (二)前3学年的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具体包含课程依据教务处规定的课程名单)成绩的平均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

  (三)前3学年学业考核计分在本专业排名列前30%以内。(获得《特殊学术专长加分认定表》中所列三大赛事国家级最高奖项(排序前三)或其他国家级奖项(排序第一)的学生,学业考核计分可放宽至本专业排名列前70%以内)

学业考核计分=∑(课程成绩×课程学分)/所计课程学分之和。

  课程成绩指按学校规定的前3学年的必修课、专业限选课(不含任选课)成绩,补考或重修合格的课程一律只记60分。只有考核等级,没有分数的课程,不纳入计算范围,但必须达到及格(或相近表述)及以上等级。

  (四)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00分以上,其他小语种的能力测试结果应与大学英语四级相应分数的水平相当。

  四、计分原则

  第五条:前3学年学业考核计分 A1(计算结果至少保留小数点后2位)。

  第六条:学生综合评价成绩 A2(满分 100 分),分别为:

  (一)自我评价(50分)

  主要考察申请者的思想政治品德、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导向综合表现,以及科研学术兴趣和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等。

  (二)参军入伍服兵役(10分)

  有参军入伍服兵役经历加10分。

  (三)参加志愿服务(5分)

  参加省级以上举办的大型活动志愿服务,如支教、助残、敬老、社会公益、校园服务、大型赛会、环境保护等,计5分,需提供相应部门所发证书或者聘书等证明材料,志愿服务活动计分仅限一次。

  (四)科研成果(25分)

  1.发表论文:

  以南昌航空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第一作者,在CSSCI、SCI、SSCI、A&HCI来源期刊、新华文摘《人民日报》及《光明日报》理论版外刊载和专业相关文章(3,000字以上),计10分每篇,仅计1篇。

  2.发明专利

  以第一作者获和专业相关国家或国际发明专利,计5分每项,仅计1项。

  3.著作(含编著、译著)或教材:

  第一作者且以南昌航空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的和专业相关著作,国家级出版社计8分,其他省级以上出版社计4分,仅计1部。

以上科研成果1.2.3.项,总分不超过25分。

  (五)竞赛获奖10分:

  1.音乐、舞蹈、表演专业竞赛获奖

 

赛 事

等级

分值

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舞蹈荷花奖、教育部大学生艺术展演比赛

一等奖

10

二等奖

8

三等奖

6

 2.其他国家级赛事获奖

  (1)一等奖计10分。

  (2)二等奖计8分。

  (3)三等奖计6分。

  3.备注:

  (1)其他国家级赛事指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评估与管理体系研究”专家工作组当年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所列竞赛项目。

  (2)因不同类别比赛所设奖项名称差异(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金奖、银奖、铜奖等),本项所列一、二、三等奖分别指各项比赛中的最高等次、第二等次及第三等次获奖。

  (3)重唱、重奏、协奏、双人舞、指挥、表演获奖,等同单独获奖。

  (4)合唱、合奏、合作、群舞,获奖者均按照0.5折算计分。

  (5)其他国家级赛事团体参赛根据参赛成员排序计分,计分=分值×系数B

排序

1

2

3

4

5

6

≥7

系数B

1

0.6

0.4

0.2

0.1

0.05

0.03

 

  第七条: 特殊学术专长加分A3,满分 10 分。

  对以南昌航空大学为第一单位,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家级竞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的学生,给予特殊学术专长加分(加分认定表参照学校《推免办法》)。特殊学术专长实行代表作评价,即学生只能提交1个竞赛获奖进行评价,已申请A3竞赛加分的学生,不可再申请A2竞赛获奖加分。

  五、综合考核计分

  1.综合考核计分=A1*80%+A2*20%+A3。

  2.若推免生末位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A1、A2和A3分数,确定排序。

  3.候补推荐名单,按照综合考核分数排序。

 

                                       南昌航空大学航空服务与音乐学院

                                   2025年8月29日

 

责任编辑:夏贤庆